关于开展全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实验室(中心)、学生工作组: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工业信息化部、陕西省等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精神和学校的具体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将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苑伟政 朱继宏
副组长:常洪龙 蒋建军 刘 平 皮德福
成 员:常智勇 周计明 虞益挺 司书宾 陈登凯
何 敏 黄魁东 许英杰 罗 俊 郭 辉
李晓莹 袁小庆 初建杰
二、检查小组
组 长:皮德福 刘 平
成 员:石 磊 郅 艳 祝晶华 冯永涛 梁永收
马志波
职 责:负责巡查各类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研究生学习室、各类实验室(中心)的安全消防工作;督导实验室、中心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预案;督促重点实验室、专业实验室仪器设备、特种设备以及科研工作规范管理,加强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检查学生宿舍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①安全生产制度的制定与执行;②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③安全教育培训与开展;④应急预案体系制定与演练;⑤重点区域及场所的消防设施与消防安全管理;⑥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等场所的管理;⑦特种作业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⑧安全生产档案建立与管理;⑨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隐患排查及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检查方式
采取各系、实验室(中心)、学生工作组对所属区域自查,学院检查小组对相关区域,关键部位重点巡查的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1.各系、实验室(中心)、学生工作组对照《西北工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查标准(评分)表》(附件1),于12月4日前完成自查;形成整改材料,上报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和《安全生产自查报告》(附件3);12月1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2.检查小组,于12月9日前完成相关的巡查工作,对需要整改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12月13日前形成整改材料,上报学校。
六、具体要求
各系、实验室(中心)、学生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针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向事故演变,确保安全,对未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整改不力、未提交自查台账或整改报告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西北工业大学安全生产检查标准(评分)表
2.西北工业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3.安全生产自查报告(模板)
必威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