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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编辑:刘彬 发布时间:2024-03-26 16:45 点击:

一、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确定。

二、复试方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别

专业及代码

招生计划

已录取推免生人数

剩余

计划

复试

人数

复试分数线

政治/英语

业务课一/业务课二

总分

学术

080200 机械工程

01 02 03 04 05 06 07方向

96

41

55

73

50/50

70/70

315

学术

080200 机械工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

0

1

1

50/50

70/70

295

学术

082503航空宇航制造工程

75

35

40

46

50/50

70/70

300

学术

140300设计学

7

3

4

4

50/50

70/70

300

学术

140100集成电路科学与技术

3

0

3

3

50/50

70/70

300

工程

085407仪器仪表工程

30

9

21

11

50/50

70/70

310

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01方向

47

12

35

50

55/55

80/100

335

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01方向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4

0

4

4

50/50

70/70

315

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02方向

12

4

8

8

50/50

70/70

310

工程

085501机械工程02方向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

0

1

1

50/50

70/70

290

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68

38

30

40

50/50

70/70

310

工程

085503航空工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2

0

2

2

50/50

70/70

290

工程

085507工业设计工程

01 02 03方向

14

5

9

12

55/55

100/100

345

工程

085507工业设计工程04方向(中德合作办学)

15

8

7

9

55/55

100/100

380

工程

085509智能制造技术

18

5

13

13

50/50

70/70

310

工程

085510机器人工程

10

6

4

1

50/50

70/70

310

(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无上校线考生)

四、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相关说明

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专业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专业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2024年4月7日后

调剂录取

具体时间待定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

4.网报后未通过学信网学历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成绩单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需携带“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二)资格审核:

以上材料面试的时候交给秘书审核。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等。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1.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小时,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以及培养潜质和创新素质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包含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

3.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七、录取工作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专业知识笔试*40%+综合素质面试*60%。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0.55/5+复试总成绩*0.45

(三)预录取名单公布

1.公布时间:

一志愿考生预录取名单在4月4日前公布。

2.公布方式:学院网站公布。

(四)录取原则

1.按考生报考学科专业,根据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2.2024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包括照片复查、证件复查、档案复查、资格复查、户籍复查、特殊类加分复查,以及抽样性的专业能力复试复查。

八、考生复试纪律

(一)严禁考生出现弄虚作假及替考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二)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九、信息公开

(一)学院按照国家考试信息公开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内容包括:复试录取方案,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等。

(二)学校将对拟录取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十、监督与复议

咨询电话:刘老师029-88492470

申诉电话:祝老师029-884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