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学院长期远景规划,按照“办公定额、学科优先、教学保障、科研有偿、绩效导向、顾强扶弱、先缴后补”的原则,采取“学研一体化”实验创新平台的建设思路进行优化调整、建设管理。
细 则:M(学院实际使用面积)=M1—5(基础办学)+(有偿使用)M6
(一)基础办学
M1=党政管理人员办公(人事处核定,事业、非事业、全职人员),正厅级=42m2 、副厅级=24m2、正处级=18m2、副处级=12m2、科级及以下=9m2。
M2=教学、科研、实验技术人员办公、备课(人事处核定,事业、非事业、外籍,全职教师、专职科研、实验技术人员),院士=42m2、正高职称=18m2、副高职称=12m2、其他人员=9m2。
M3=学院办公服务(日常运行,包含会议、接待、复印、保密),教职工=1.5m2。
M4=教育教学人员(本科、研究生学习研修、开展实验教学、学科指导、项目研究、创新创业、毕业设计、心理辅导、课外科技活动)在院全日制学生,本科生/人=1m2,硕士生/人=2m2,博士生/人=3m2。
M5=公共实验教学(面向全校开展实验教学,用于公共教学的展室、陈列室,根据实验教学课时数,由学校核定)。
(二)有偿使用
M6=科研用房(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公共平台、各类实验室);
M6=M–[(M1+M2×K人才+M3+M4×K学科)×K机动+M5]
K人才=国家高层人才数量,(1-5人=1.1)、(6-15人=1.2)、(16人以上=1.3)。
K学科=(1-7院=1.2)、(8-9院=1.1,14-15院=1.1)、(12-13院=1.0,16-17院=1.0)。
K机动≤(M1+M2+M3+M4),支持人才柔性引进、团队引进、新学科方向。
(三)补贴标准
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补贴2000m2;
国家级科研平台补贴800m2;
省部级科研平台补贴400m2;
省部级以上软科学研究平台补贴400m2。
同一平台,获两个以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中心)牌子的,第二个实验室(或中心)牌子按其额定补贴面积标准另计20%,以此类推。
(四)收费标准
友谊校区=40元/m2·月;
长安校区=35元/m2·月。
评估合格,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公共平台,额定补贴面积内,收费标准20元/m2·月。
评估优秀,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公共平台,运行周期内,额定补贴面积内,收费标准20元/m2·月20%。=4元/m2·月。
(五)节点要求
周期一年,当年12月31日为基准数据,学院公用房资源调节费在年度绩效考核结束后2个月内结算,在学院基金中收取。
结合学院年度考核(含学科),公用房资源调节费减免不超过20%(学校)。
现有人才特区用房纳入其成果归属的学院进行核算管理。
管理办法:采取“学研一体化”实验创新平台的建设思路进行优化调整、建设管理。
(一)管理划分
对于支撑全校、全院本科实验教学的公用房,会议室自2019年4月1日后房屋使用将由学院进行统一管理;对支撑全院本科、研究生教学的计算机室由学院进行升级改造,并指派专人进行集中管理;对各系今后离退休教师房间采取先交后拨的方式由学院管理分配。
(二)统一调配
学院本科生人(含留学生)补贴面积,由学院统一调配,补贴面积用于支撑本科实验教学和实验人员的房间,并对支撑本科实验教学不明显,日常使用效率不高,功能发挥不全面的房间进行统一调配使用。
(三)优化使用
对于跨校区授课、人员流动性强的房间进行优化,建立公共教室办公室,对于支撑本科生创新房屋将建立共享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