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社团活动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社团活动管理工作,保障社团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依据《西北工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学生社团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必威所属学生社团举办的校内外所有活动。
第二条 学生社团活动安全实行社长负责制,社团指导教师负有监管责任。
第二章 活动申请与审批
第三条 社团在举办重大活动之前,须按规定向学院、指导教师和共青团西北工业大学委员会提交申请报告,经初步审核同意后提交一份包括安全预案在内的完整活动方案,经共同批准后方可按规定程序开展活动。若邀请校外人员入校参与,需对邀请对象情况做出说明。
第四条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倡导“就近、小型、安全”原则,严禁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外出旅游、探险、攀岩、潜水、跳伞、赛车以及参观危险性、毒性、易燃、易爆的工厂单位等高风险活动。
第五条 社团举办的任何活动须在活动举办前至少5天内申报。
第三章 活动实施
第六条 经批准同意组织的活动应严格按照活动申请报告及实施方案规定开展。学生社团应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在不利于活动举办的情况下,应改期或取消。若改期或取消,应尽快通知学院社团负责人。
第七条 经批准同意组织的校外活动须成立临时安全领导小组,及时汇报活动进展安全情况。
第八条 参与以学生社团名义举办的活动,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道路交通规则和校纪校规,尊重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
2.按照社团统一安排开展活动,不得单独行动;
3.不到危险场所活动、险要地带开展活动;
4.重视对各类流行性、传染性疾病的预防工作,不到人员密集且通风较差的室内活动,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5.积极协助社团做好参与人员的安全事宜。
第四章 处理程序
第九条 学生社团擅自举办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取消社团年度内所有评比资格;情节严重的,勒令社团整顿或予以取缔,并建议学院相关部门给予社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相应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以学生社团名义举办的活动有校外人员参加的,按照本办法办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必威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部分 社会实践安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组织纪律观念,确保学生安全的开展各项活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院进行社会实践的所有学生。
第二条 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采取“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 安全管理措施
第三条 管理措施:
1.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学院批准后方可实施;
2.每名学生参与暑期社会实践前,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及相关培训活动,并签订《西北工业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队员个人责任书》;
3.组织学生外出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做好车船以及活动地点等的安全检查工作,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4.未经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到实践地附近风景或途中风景区参观、游玩;
5.若遇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或存在其它安全隐患的,已批准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根据学院的具体通知安排延期或取消。
第四条 安全教育:
1.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在实践活动开始前,要组织召开各级安全教育大会及相关培训活动,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向每位学生明确告之活动的安全注意事项;
2.学院针对实践地的实际情况邀请医务人员等专业人士对实践队成员进行必要的急救须知等安全培训,教育学生在暑期社会实践时要准备好常用救护药品。
第三章 安全管理工作划分
必威分团委负责本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 学院分团委具体负责:
1.了解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去向及计划安排、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培训;
2.做好与暑期社会实践队指导老师的沟通交流工作,督促指导老师给予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应的指导帮助,了解学生实践进展情况;
3.做好与辅导员老师的沟通交流工作,督促辅导员了解学生状况,组织学生参加学院相应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及时了解反馈学生动态;
4. 组织安排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及培训活动;
5. 及时处理学生实践过程中的各种突发事件,并及时上报、备案。
第六条 带队老师责任
1.为本队学生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人。
2.做好本队学生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工作。
3.在实践队解散时,做好队员的离队签字及去向登记。
4. 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学院分团委保持联系。
第七条 学生个人责任:
1.暑期社会实践前期必须认真参加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学习暑期社会实践培训资料,了解常见事故的处理程序;
3.实践前征求家长同意,签订《西北工业大学暑期学生社会实践队员个人责任书》;
4.实践过程中服从安排,自觉遵守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实践过程中,要自觉保护自身及同伴的生命财产安全,出现问题及时汇报,防患于未然,尽量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不做违法乱纪和有损学院和学校形象的事情;敢于指正身边同学实践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
5.如遇突发事件,及时与指导老师或学院相关负责人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