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条件和材料
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的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申请贷款理由、学习态度、还款承诺等,文字不少于500字);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学生本人写);
4、(县、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流程
具体办理程序:
1、各学院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向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上报申请贷款学生和计划;
2、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负责组织申请贷款学生进行贷款前教育,对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单的规范填写并对学生进行培训;
3、学院下发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单,并对申请贷款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评审。主要审核学生家庭的困难程度和所附的相关材料是否完备或合格;
4、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对学院所提供的贷款学生资料再进行审批,并签署意见;
5、经办银行审查学校统一提交的申请材料;
6、经办银行到学校与贷款学生签订贷款合同手续;
7、贷款合同书送公证部门公证;
8、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向学生发放贷款。学费在每学年9月10日左右,由银行统一划入学校专用账户中;生活费按月发放到学生的贷款账户中。
国家助学贷款填表要求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材料要求
1、各类表格及有关方面出具的证明,填写时必须使用蓝黑色或碳素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纯蓝色钢笔填写。
2、所有表格必须书写规范,不得有漏填、错别字、简化字和涂改现象。
3、表格中所需大写(数字)汉字字样: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整、元、拾、佰、仟、万。
4、表格中没有要求大写(数字)的地方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5、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人资料。
6、“借款金额期限”栏应填写申请贷款总金额,总金额为学费加生活费,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借款期限为2—8年。
7、学院必须详细填写借款人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情况等内容,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8、两名见证人一名为借款人的老师或辅导员,一名为借款人同学(非贷款同学),并且两名见证人要在申请书上签字。
9、已获得或正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贷款学生见证人。
10、身份证、工作证及学生证的复印件一定要清楚。
11、所有表格、申请材料必须保持完整、干净整洁。